****关于拍卖**县龟湖镇龟湖村梅**房产的公告
****将于2017年06月05日10时至2017年06月0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法院主页网址:http://sf.****.com /0577——****法院页面:https://sf.****.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县龟湖镇龟湖村梅**的房产
起拍价:33600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1、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17年06月13****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 0014 6562 564)。
为了即时到账,请到法院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案号:(2016)浙0329执1537号。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省****(地址:**县罗阳镇泰庆北路44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7-****30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7-****8104、****8057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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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