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的那巷桥改建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改建项目
规模及结构类型:本工程位于**市云亭街道境内,本次改建的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那巷桥桥面系及上部结构,延用原老桥台,改建后的桥梁跨径为8米,桥梁全宽为21米(0.5米栏杆+20米机非混行车道+0.5米栏杆),上部结构采用8米钢筋砼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采力式U型桥台。投资额约8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市政工程)
标段: 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市云亭街道那巷桥。
2.3计划开工日期为****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8月19日,工期 9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报名时间为****年5月5日至 ****年5月9日,上午 8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3时30分,地点为****会议室(**市**中路272-D1****广场南门一楼)。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投标报名表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复印件、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年1月至****年3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及 投标报名表 需密封档案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6、投标申请人可****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栏目中获取 投标报名表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致电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员,并提供电子邮箱方式,代理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投标人;或派人员携带U盘至****会议室(**市**中路272-D1****广场南门一楼)。
7、资格预审文件装袋密封后,于****年5月9日下午15时30分至16时30分送****交易中心会议室(江****服务中心二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申请书将被拒绝。
8.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核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如有)的身份证和****年1月至 ****年3月的 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 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年1月至 ****年3月的 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 证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所有投标****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两者)等以备查验;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注:所有送交的原件资料需复印一份,编好目录及页码,单独装订成册,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起递交。
8.1本工程资格预审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保证金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帐号:****财政所 ********-********033 ****银行云亭支行)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年5月9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单位超过9家时,所有投标单位作为潜在投标人。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
注:1、项目负责人需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且无在建工程和无其他工程报名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联系人:卞宁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烨
联系电话:****-********、133********
日期:****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