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0724-1701G15N164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略)((略))项目(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9887002-9-2006-6)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略)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组织类型:(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医疗设备维护保养 | 年 | 3 |
详细规格参数见采购需求
六、采购预算价:(略)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备《(略)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 三证合一 证照,同时具有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略)
4.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略)。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略)。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后退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另,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可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招标文件工本费。
十、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小写:(略)
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
全 称:(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7 7 1 9 0 0 1 3 6 4 1 0 8 8 6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略)午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金外滩大厦90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9点30分在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金外滩大厦90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本人身(略))。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略);
地址:南宁市青秀(略)
2.采购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联系人:黄科,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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