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心供氧、设备带、传呼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各报价供应商: ****对本项目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如下修改: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生产厂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4、已完成**市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
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有关说明:本更正公告为原《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请各报价供应商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予以书面回复确认。
****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