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11日10时至 2017年6月12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市中级人民法院*****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略)/(略)pm=a213w.(略).(略)ZjjOVD,户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县水南镇三华南路10号(三华城6号楼)1层店面103。起拍价:(略)元,保证金:42112元,增价幅度:2106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略)。
因不符合条件(略),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至(略)1:3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使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都支行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泉支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 (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略))”上查询。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