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地址标准化工作采购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产品、服务应符****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检察院、****财政厅文件《****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佰玖拾叁万玖仟元整(¥****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05月15日起至2017年05月22日止。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05月15日起至2017年05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上午09:30时(**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上午09:30时(**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地址:**市******大队九楼)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9988,传真:059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党校五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5****1581。监督部门:****采购办及相关部门。
十二、招标文件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账户:****银行**田安路支行,户名:****,账号:****22988。
投标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秀支行,户名:****,账号:595********0902。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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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七年五月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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