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略)委托,本中心对2017年夏柳村全村垸场亮化工程建设采购项目的货物设备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略)
二、采购内容:(略)村庄亮化工程,本工程为路灯采购项目,采购限价为:450000元整。
根据(略)要求,(略)村庄亮化工程路灯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技术要求范围:
单臂太阳能路灯150盏,40w(含灯杆(略));系统工作电压:直流12V—24V ,高度6M;太阳能路灯专用控制器,光控+时控;智能控制(天黑灯自开,天亮灯自熄灭)。
(2)路灯技术要求标准:
1、单臂太阳能路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关键部件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直流路灯智能控制器、免维护蓄电池、照明灯具均经过国家发改委 /GEF/世界银行光伏产品认证;
2、单臂太阳能路灯寿命在50000小时以上。
(3)材料制作技术要求:
1、单臂太阳能路灯灯杆需采用不薄于3.75mm的钢板,
2、单臂太阳能路灯灯杆高度6m,
3、单独太阳能路灯灯杆底座钢板不得小于12mm,
4、紧固件螺丝、螺帽均采用不锈钢材质(底座螺丝除外),
5、单臂太阳能路灯灯杆底径不少于150mm,上口直径不少于70mm;
6、单臂太阳能路灯经热镀锌后表面喷塑处理,
7、单臂太阳能路灯采用防盗不锈钢内六角螺丝,路灯灯杆门钢(略)
8、单臂太(略),厚度3mm。
9、太阳能板单晶:(略)
10、LED灯珠为美国普瑞,带透镜。
(4)照明技术要求:光源类型:LED灯,光源功率:35w(略):可以满(略),连续阴雨天5-7天。
注:开标时投标单位应提供灯具样本图片一套(主要构件图片和外观图片),以便检查。
提示:路灯的具体配置要求,根据村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投标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提供的路灯及附件制作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具有合法(略)
4、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5、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委托人在报名时和开标时必须是同一委托人,如果报名时和开标时委托人不是同一人时,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
供应商可于2017年5月17日9:00时起至2017年5月23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到(略)。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2017年6月10日下午17时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由(略)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汇达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梅川镇财政分局农村财务专户,17660701040002226;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湖北武穴梅川支行。汇款时请注明:“2017年夏柳村全村垸场亮化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五、(略)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年付款,实际付款根据国家拨付资金进行支付;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10:00时(注本日9:30起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开标大厅(梅川镇财政分局五楼)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在《梅川镇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略)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