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陆万元整(¥(略).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投标人业绩:1、项目名称:**市测绘管理处航空摄影测量,合同总金额:(略).00元;2、项目名称:**市中心城区地形图测绘,合同总金额:(略).00元;3、项目名称:新站区三维仿真数据库系统建设,合同总金额:(略).00元;4、项目名称:市规委会项目审查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合同总金额:(略).00元;5、项目名称:**市城区图2015版编制,合同总金额:15000.00元;6、项目名称:**市城区图编制,合同总金额:25000.00元;7、项目名称:**市“数字规划”项目,合同总金额:(略).00元;8、项目名称:**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建库,合同总金额:45000.00元。 评标(略):王家立(业主代表)、余华胜、赵俊、关道明、陈宏杰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王泽传 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0551-82318879。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2017年05月18日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