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105个贫困村64KW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第三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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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105个贫困村64KW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第三标段)重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105个贫困村64KW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已由麻发改招【2017】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招标人为**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标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县105个贫困村64KW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2.2招标编号:BDFR-HH-2017HN0032.3建设地点:**县105个贫困村指定地点2.4工程规模:**县105个贫困村的64KW光伏工程,总投资约5059万元。2.5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2.7保修要求:按合同相关规定保修2.8招标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场平、采购、安装、防雷装置、监控、配电室建设、围栏建设等。2.9标段划分:分三个标段;本次重新招标只针对第三标段。第三标段:黄双桃花村等45个村。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不接受本项目第一、第二标段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822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8221;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暨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由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光伏发电单项业绩不得少于50KW的成功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4、评标办法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4.2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其他要求6.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为准);(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8)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9)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10)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11)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13)以上所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即2016年10月8212;2017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且无在建项目;(14)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原件(查询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公告期内)(15)**省外建筑企业来**市**县投标的申请单位需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8221;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1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外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17)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18)光伏发电的成功案例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带以上所有证件并备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两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鹤城区新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9楼1919房)报名。(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须提供.)6.2报名时间: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止,节假日休,逾期不予受理。6.3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6.4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供虚假资料及提供的报名资料违背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7.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7.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7.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递交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办公室的行政监督。11、联系方式招标人:**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市鹤城区新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9楼1919房联系人:刘先生电话:(略)
**县105个贫困村64KW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第三标段)重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105个贫困村64KW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已由麻发改招【2017】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招标人为**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标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县105个贫困村64KW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2.2招标编号:BDFR-HH-2017HN0032.3建设地点:**县105个贫困村指定地点2.4工程规模:**县105个贫困村的64KW光伏工程,总投资约5059万元。2.5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2.7保修要求:按合同相关规定保修2.8招标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场平、采购、安装、防雷装置、监控、配电室建设、围栏建设等。2.9标段划分:分三个标段;本次重新招标只针对第三标段。第三标段:黄双桃花村等45个村。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不接受本项目第一、第二标段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822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8221;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暨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由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光伏发电单项业绩不得少于50KW的成功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4、评标办法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4.2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其他要求6.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为准);(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8)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9)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10)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11)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13)以上所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即2016年10月8212;2017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且无在建项目;(14)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无违法犯罪查询证明原件(查询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公告期内)(15)**省外建筑企业来**市**县投标的申请单位需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8221;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1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外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17)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18)光伏发电的成功案例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带以上所有证件并备所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两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鹤城区新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9楼1919房)报名。(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须提供.)6.2报名时间: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止,节假日休,逾期不予受理。6.3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6.4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供虚假资料及提供的报名资料违背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7.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7.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7.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递交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办公室的行政监督。11、联系方式招标人:**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市鹤城区新湖天大桥桥头世纪花园主楼C座19楼1919房联系人:刘先生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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