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主要设备监造服务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5]8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略)。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主要设备监造服务公开比选。 二、项(略) 1、建设地点:彭州市隆丰镇(略)。 2、工程规模:(略) 3×45t/h余热锅炉 2台主变压器(待招标); 3、工期:从本合同签定日期开始,直到所监造设备的合同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为止。 4、比选范围: 本工程监造的主要工程设备包括: (1)2套1.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系统;包括油系统,调速系统,保安系统,执行系统,真空系统,凝结水系统,给水系统,除氧器等容器,发电机系统主要包括定子(机座、(略))和转子(转子锻件、激磁绕组、护环、中心环、风扇)。 设备包括:汽轮机本体设备((略)联轴器、盘车装置)、蒸汽系统设备、凝结水系统设备、给水系统设备、发电机系统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工程采购合同文件内的所有设备。 (2)3台锅炉:(略) (3)2台主变压器及其附件;包括变压器线圈、铁芯、器身、油箱及油枕、重要的电气试验。 机组供应商: (1)2套汽轮(略):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造工作地点:山东青岛; (2)3台锅炉供应商:四川川锅股份有限公司,监造工作地点:成都金堂; (3)主变压器:(略) 三、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于设备制造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工作内容的监造单位; (3)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乙级及以上资格(含电力工业:火力发电站设备)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格(含火力发电站工程); (4)自2012年以来完成不少于1个15MW及以上的垃圾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监造(锅炉、汽机)项目业绩或300MW以上机组火力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监造(锅炉、汽机)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体现监造内容的材料,提供业(略)); (5)财务要求:2013年—2015年三年财务每年无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略))。 2、本项目(略)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予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电有限公司((略))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资质证书; (4)委托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以上资(略)件。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略),地点为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略),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略)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2017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