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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赵重公路北青公路崧泽大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青浦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26日 16:(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5月26日 14:(略) 至 2017年06月05日 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略)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09:(略) | ||
开标地点 | **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718室(青浦区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 ||
预算金额 | ¥3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赵重公路(北青公路~崧泽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略) | **市虹口区**路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赵重公路北青公路崧泽大道整(略)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市政府(略)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项目政府采购金额为33.5万(略),超过政府采购金额33.5万元的(略)。 3.3本项目(略)。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略)。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略):赵重公路北青公路崧泽大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 2、招标编号:(略)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沿线桥梁不计入本次工程范围,扣除桥梁部分长度后道路全长1.667km。主要内容:车行道修复及相关附属工程。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如需)和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并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协助相关的招标工作,提供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以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设计。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略)天提供施工图纸 7、采购预算金额:(略)(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略))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6 14:(略):(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5 23:59:59截止,登录“*****”((略)(略))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所有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公章上传) ***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5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投标单位须于2017年6月5日8:(略)—14:(略),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718室(青浦区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进行现场验证。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15日期间在**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略)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6 09:(略),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6 09:(略)。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718室(青浦区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2、开标地点:**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718室(青浦区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届时请投标人(略)(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的笔记本电脑、***卡。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略),除网(略),***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标明项(略),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略)本电脑,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供应商有需要可自行前往。 2、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6月6日上午10点整前通过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如有)。 3、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200元/本;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按招标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5、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 6、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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