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东强戒所UPS电池安防视频存储硬盘及监控摄像机的澄清公告
青东强戒所UPS电池安防视频存储硬盘及监控摄像机的澄清公告
公告概要:
(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东强戒所UPS电池安防视频存储硬盘及监控摄像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27日 14:(略) |
首次(略)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61818(略)5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青东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略) | 上海市 青浦区 庆丰路1号 | ||
采购(略) | (略) | ||
代理(略) |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潍坊路357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8(略)4222 |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青东强戒所UPS电池安防视频存储硬盘及监控摄像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略)-1839)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1、取消招标文件中有关“视频监控设备(磁盘阵列专用硬盘)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必须采购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业务查询栏目,网址:(略)gov.cn),应提供选用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页码的打印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在打印件中对相关产品以“▲”作为标识加注(在打印件上加盖公章)。节能清单中的设备须出具《节能产品承诺书》。”的相关条款。 磁盘阵列专用硬盘不需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本项目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至:2017年6月12日09:00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略),招标文件(略)。 特此通知。
日期: (略)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略)7:00:00 至 (略)3:5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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