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市**局的委托,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本项目已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8日止,***和*****(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限满后无其他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异议,现邀请合同包1居住证制证设备:**万谷工艺品有限公司,合同包2专用读写器、PSAM模块:**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协商谈判。
一、采购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分为(略)。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略)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略)。
5、根据【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略)
6、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居住证制证设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44.55万元),合同包2专用读写器、PSAM模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陆万壹仟元整(¥56.1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五、购买采购文件时间:(略)至(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时间);采购文件每合同包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采购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提交(略):2017年06月22日上午09:30时(**时间)。届时(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协商谈判开始时间:2017(略):30时(**时间)。
八、采购文件发售、递交及谈判地点:**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省**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杨小姐,林先生,联系电话:(略),传真:(略),邮编 (略)。采购单位(**市**中路1号)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略)。本次采购接受**市财政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监督,监督电话:(略)。
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略)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田安路支行,户名:**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略)。
十二、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秀支行,户名:**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略)。
**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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