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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年06月16日 15:(略) |
开标时间 | ****年07月07日 10:(略) |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横州镇龙池新城龙翔苑5-1-12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横州镇龙池新城龙翔苑5-1-12号商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采购项目编号:(略))邀请招标公告
(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财政审批编号:(略)
三、主要建设内容:(略)
计划工期:(略)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略)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为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利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年 6 月 16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 6 月 22 日止(工作日),每日9:(略)-12:(略)时,15:(略)-17:(略)时;
2.发售地点:(略)**办事处(**横州镇龙池新城龙翔苑5-1-12号商铺);
3.售价:招标文(略),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发售条件:由法定代表人(略)请书原件购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竹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略)152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 7 月 7 日 10 时 (略)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略)*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 7 月 7 日 10 时 (略) 分,在(略)*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及电话:黄松 (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横州镇龙池新城龙翔苑5-1-12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 ****(略)18
3.监督部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 6 月 16 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略)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略)(含叁级)以上(略),并在人员(略),项目负责人要求为贰级及以(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
****年07月07日 10:(略)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07月07日 10:(略)
开标地点:(略)*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06月16日 09:(略) 至 ****年06月22日 17:(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略)**办事处(**横州镇龙池新城龙翔苑5-1-12号商铺)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略)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略)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