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6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579 传真:0596-****832
通讯地址:****工业园****环保局(36312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泵站及管线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开发区 | **** | **市****公司/漳****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 ********泵站及管线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609.688㎡,铺设污水干管4653m。****泵站及相应设施(含粉碎性格栅、集水池、阀门井、控制柜等),设计规模为近期日提升污水量0.5万吨,远期为1万吨。项目现阶段土建工程和进水格栅按1万吨/天已建设完成,其余设备按0.5万吨/天配套建设。本次验收仅对项目近期日提升污水量0.5万吨进行阶段性验收。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生物好氧、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泵站,并采用花草、常绿乔木、灌木、绿篱四级组合配置,将泵站构筑物围合在一个相对闭合的绿色空间,来控制恶臭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噪声主****泵站各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安装于地面5m下,厂界四周布设绿化带,并采取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胶垫等措施进行噪声削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前打捞起来的废渣,企业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五)卫生防护距离。项目5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目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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