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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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以水规计〔****〕203号、松辽规计〔****〕1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松辽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实施地点:(略)
(3)计划开工时间:(略)
计划完工时间:(略)
(4)质量标准:(略)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主要(略):系统总结松花江、辽河(略)以及重点建设任务及资金完成、目标落实等基本情况,分析流域防洪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松花江、辽(略),并结合当前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提出评估结论意见和改进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审计状况优良;
3.3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犯(略)
3.4参与投标的单位承担过面积1万km2以上流域的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承担过防洪工程项目咨询评估或防洪影响(洪水影响)评价(略),熟悉和了解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工程基本情况,能够从第三方角度开展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评估工作;
3.5参与投标的单位具有熟悉(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年7月3日至7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略),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招投标窗口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略)(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略),身份证复印件(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略),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松辽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略)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
邮政编码: (略)
联 系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略)
****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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