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站所标准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闽****执法大队站所标准化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闽****执法大队站所标准化建设工程已由****文件以侯交[2017]125号及侯交纪要[2017]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执法大队站所标准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9682元(其中室外道路及景观改造378234元,内装修481448元),K=7%
2.2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执法大队站所标准化建设工程(含室外道路、景观改造及内装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工程建设地点:**县;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859682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属于《**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违规违法档案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7000万元人民币。
3.3本工程对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6-22 09:00:00.0至2017-06-28 17:00:00.0(**时间,下同),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采用无记名的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
4.2若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将在接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售所需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工程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提交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网****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
联系电话: 0591-****6592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产业园A座301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5383/135****1708,传真:0591-****5383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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