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市李河人民**、丰收**等项目咨询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李河人民**、丰收**等项目咨询设计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李河人民**、丰收**及丰收路(南水北调至造店村)、****党校南围墙)咨询设计单位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3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和给排水)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4、公司、企业住所地****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彩色查询告知函); 5、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4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0:00-5: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9时(**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9时(**时间)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二开标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电话:****017 联系地址:**市**路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91-****902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转账或电汇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并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结算窗口领取收据,逾期未领取的,不再予以办理手续。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焦西支行 账号:4100 1510 5160 5021 1562 注:1、投标人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财务窗口领取收据。 2、因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项目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保证金咨询电话:0391-****911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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