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拘留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有效期内); (2)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 (3)具有《**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内); (4)具有《**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投****制造厂****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拘留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H2017-013)
3、预算编号:18-17-10342,18-17-z954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预算金额:537.4317万元; (2)采购内容:****看守所、拘留所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投标报价若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317(国库资金:****454;自筹资金:****863)
8、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14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21 15:30:00截止,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sh.****.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须于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0日下午16: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在网上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有效期内)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制造厂****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5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05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市**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中心C322
2、开标地点:**市**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中心C32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现场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政府采购网”、“****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南桥镇南奉公路9555号 地址: **市**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中心C幢3楼
邮编: 201400 邮编: 201499
联系人: 苏征 联系人: 邹红
电话: 021-****9928 电话: 021-****3189
传真: / 传真: 021-****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