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2017年高塍镇河道生态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高塍镇河道生态清淤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能源许(2017)19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高塍镇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结构类型: / 2.3合同估算价:(略) 2.4计划工期: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29日,共90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杭上(略)(浜)清淤,河道(浜)总长约16.62km,土方约17.7万m3。 2.7标段划分: (略) 2.8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略)。 3.3各投(略)。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略)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略),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略)。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略) d. 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e. 投标项目(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必须从(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8企业持有《**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9符合法(略)。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略),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略)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略),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8时30分,地点为**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略)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略)后付至审定价的50%,余款在第二周年支付至审定价的80%,第三周年付清。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略)期间的工程。验收(略)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略),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2在*****((略))“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3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略),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略),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略)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17年7月4日 注:***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资料下载区“**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