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2017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省**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2017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公告(略) | 2017-07-05 09:(略) | ||
采 购 人 | **省**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具体包件有医疗器械的适用) 2.2.投标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限医疗器械;如适用) 2.3.非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产品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有效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7-07-06 09:(略)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略) | **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省**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室)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26 10:(略) | ||
开标时间 | 2017-07-26 10:(略) | ||
投标地点 | **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省**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室) | ||
开标地点 | **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省**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室)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 地址:**省**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略) | ||
采购代理(略) | 采购代理机构: **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室; 邮 编:(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略)、8544(略)转8808; 传 真:(略) | ||
备注 | 监督电话:028-61882648;备案号:(2017)1729号;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略)万元。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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