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开发行审【(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发改【2017】比选备案63号。
2.项目概况2.1 项目业主: (略)
2.2 建设地点: (略)
2.3 项目规模: 占地3.65亩,总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幼儿园(3F)1200平方米、食堂(2F)60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360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等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略)
2.5 项目总投资: (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 (略)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 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类似(略),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略)。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略)),请自发出比选公(略)2017年07月12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略)。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 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县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略))。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略)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比 选 人: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无
2017年07月07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