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三岔镇人民政府石牌楼第二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三岔镇人民政府石牌楼第二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原县三岔镇人民政府石牌楼第二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三岔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庆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17:(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略):(略) 至 2017年07月17日 (略):(略)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略) | 镇原县财政局109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15:(略) | ||
开标地点 | 镇原县财政局124办公室 | ||
预算金额 | ¥4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镇原县三岔镇人民政府石牌楼第二次采购项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4-71(略)345 |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三岔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庆阳市镇(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略) | 镇原县文化广场东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镇原县三岔镇人民政府石牌楼第二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文件编号:(略)
二、招标内容:三岔镇纪念园石牌楼1座(预算资金41.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具有以上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和经营范围,能够承担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四)投标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略)节假日不售);发售地点:甘肃省镇原县财政局办公楼109室,不办邮购。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15:(略)前,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时间:2017年8月7日15:(略)
开标地点:(略)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户忠宏 联系电话: (略)
七、采购单位情况:
联系人:杨杰 办公单位电话:0934-71(略)345 联系人电话:13884117242 采购单位地址:镇原县三岔镇
镇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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