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_景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漠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4日 15:(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漠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略) | 哈尔滨(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_景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_景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略)
三、变更内容
(一) 变更前内容:招标公告“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供应商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采购产品的经营;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3) 拟参(略)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其他要求:为保证设备的合法来源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5)供应商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6)供应商须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如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变更后内容:招标公告“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供应商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采购产品的经营;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3) 拟参(略)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供应商须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略),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二)变更前内容:“10、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方式:(2)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报名方式:(略)到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首先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定拟参与项目(略),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证明截图(供应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报名成功字样在同一截图页面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略));另外报名供应商须按前款“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4)其他要求、(5)”的内容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报名无效。”
变更后内容:“10、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方式:(2)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报名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对应原件到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首先(略)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证明截图(供应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报名成功字样在同一截图页面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报名无效。”
四、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哈尔滨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12室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