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1、****的潮河湾生态园码头建设项目已由灌发改投资【2017】14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潮河湾生态园码头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潮河湾生态园码头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县杨集镇潮河湾景区内
4、工程规模:本工程包含铺装工程,木栈道及挑台工程,景观亭工程。其中,铺装工程包括面积约255.8m2的东码头,面积约950m2的西码头;木栈道工程包括面积约61.36 m2的木栈道,面积约40 m2的挑台;景观亭工程包括2个景观亭。
5、招标范围:铺装工程、木栈道及挑台工程、景观亭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最高限价:949883.42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景观工程),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交易中心网获取。
五、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设定价格评分为100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建设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的方式三。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确认存在计算错误的除外;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a)投标单位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以上资料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新点国泰系统的诚信库中查询,不再现场递交原件。以上资料在诚信库中因信息不全而查不到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友情提醒各投标单位自行及时完善各自的诚信库信息。
(b)资格审查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
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同城同行以实际到帐为准);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以上资料的原件与谈判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递交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中。
六、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量全部完成时付合同价的60%;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80%;审计结束后付工程款总造价95%,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5:30分,提交****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 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服务中心
开 户 行:****营业部
帐 号: 476****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服务中心帐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5】360号文中第一项第3、4条,但上传的投****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摘要如下:“3.进入**市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可以选择年度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额为2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额为3万元人民币,投标时,不再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4.被评为**建筑业百强企业、**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被评为**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的,可从入选当年度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免收投标保证金。”
(5)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0518-****5209
招标单位联系人:邓书记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于工 137****0324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