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交易中心对**县高家镇初级中学校餐盘、饮水机、加压设备采购(略)
- 包1(商品数量:1) 预算合计:¥1(略).00元
配置要求:餐盘、饮水机、加压设备参数配置详见附件。
- (略)
- 数量:1(批)
- 小计:¥190,200.00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注册,成为“**市政(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开始时间:(略)9:30:00(**)
报价截止时间:(略)0:30:00(**)
无
(一)交货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于(略)完**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县高家镇初级中学校新校区。 采购人可(略),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安装调整。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略)。
B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C在货物使用(略),并能继续正常使用。
D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略)
1、整套设备免费质保期不低于6年,包含包修、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质保期内确保(略),质保期外免收人工费,所需的材料及耗材费按成本价计收。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略),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略),及时为采购人提(略)。
(2)现场响应
①质保期内,在学校使用(略)。接到(略),安排专人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2小时内不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的,24小时内安装正常可用的备用机供使用。
②在质保期内,中标人为每台设备建立台账档案并在每年春开学前,进行一次免费清洗保养;第三年后,每二年维护一次,共2次。
中标人对所安装的每台设备进行巡检并开展维护等服务记入台账档案,在第三年质保期满后,学校凭每能设备的年度维护台账档案历史记录且在(略)
③在质保期内,中标人不及时响应服务承诺,采购人可自行组织解决相关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2、质(略)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略)。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略),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梁树祥 (略)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略)商为中标供应商 。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略)。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略),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开标结果公布后,成交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文件至采购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后续手续,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技术支持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