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略)。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略),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FJXFZB[TP](略)的《福建工商管理》刊物印刷及邮寄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其他印刷服务 | 1 | (略) | 21cm*28.5cm | 在收到书稿后15天内交货 | 详见(略) | (略) | 胡源喆/(略) | (略) | (略) | |||||
合计: | (略) |
3、(略)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略))。
4、合同标(略)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每期印刷量按3000本计算,每期次费用按10200元计算.实际印刷期次、数量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全年印刷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货物验收合格文件以及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等材料在二十天内以 转账 方式向乙方支付货物价款。
8、(略)
无。
9、合同有效期
以执行完《福建工商管理》全年印刷及邮寄服务项目为止。
10、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违约金为当批货款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 2、若乙(略)(逾期10天(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略)。 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违约,甲方将取消其资格,合同自动解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略),必须进行赔偿。甲方将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递补成交人并按相同标准和要求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4、如未按提供的样刊标准进行印刷,甲方有权要求退回重印,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延期交货情况,也将按未能如期交货的规定进行处罚。
11(略)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略)致损失,则乙(略)。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略),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略),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略)。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略)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略)
14、合同条款
14.1违约终止合同 14.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生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4.1.1.1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经甲方两次催办后,乙方仍未响应的。 14.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4.1.2 甲方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自解除或终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即解除或终止。 14.2通知 14.2.1双方确认其在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联系方式即为各方联系方式;若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自变更通知到达对方时,以其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为为准。 14.2.2 双方同意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联系地址,即为各方解决本合同争议时,在立案、保全、诉讼、调解及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略),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福建省财政(略),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
甲方: | (略) | 乙方: | (略) |
住所: | 福建省(略)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 住所: | (略)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尤友岳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略)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
签订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