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伊春市带岭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施工已由伊发改发【(略)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带岭林实验局,该项目已由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建设资金来源国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略)㎡;
2.3计划投资:(略)
2.4计划工期:(略) 8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锅炉房、生产业务楼、渗滤处理间、磅房、传达室、道路及场区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略)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符合黑建建[(略)件中外省入黑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活动,在投标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略)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至(略)6时30分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略)com)和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联系人:李彦良、王聪,联系电话:(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截图,委托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