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实施的**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区水利国有资产****公司融资,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 (2)工程本次投资约9800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实施大许(太山)、棠张、大彭、单集(**)、房村(郭集)、汉王、利国、张集(吴邵)、三堡、茅村、柳泉、刘集、郑集13镇(办事处)的区域供水完善工程,铺设DN300-800的供水管网88.703公里;实施全区18镇两网搭接工程,铺设dn110-dn315供水管网269.86公里;实施何桥、黄集等16镇(办事处)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更新配套管网2052.1公里;实施三堡、**、****泵站,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无负压设备采购招标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具有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无负压供水设备的生产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反馈意见(或验收证明)原件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检察院****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分前,****银行电汇回单交至******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管理中心219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开户行:****公司**新**支行 账户号:504****39417 开户名:**市****公司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管理中心财务室,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市新****水务局227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市**区长**路9-1 科技创业大厦A826****水利局) 联系人:张慧玉 电话:0516-****2038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新****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汪 萍 电话:0516-****2220 ****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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