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 (略) 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略)
1.2采购项目名称:(略)
1.3采购项目内容:市场调查(略)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略)
3、采用单一(略)
根据市政府要求,2015年12月市交通运输委委托(略)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联合开展了“青岛市公共汽电车成本票价补贴考核制度研究”项目。研究形成了《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财政补贴办法》《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成本规制办法》《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一揽子政策文件,并于2016年6月正式印发。2016年,(略)独立承担了《青岛市2017年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计划》项目,保质保量的如期提交了项目研究成果,为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财政补贴制度的落地实施奠定了基础。 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第三方考核项目是《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财政补贴办法》等配套制度继续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公交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考核工作。(略)作为制度的制定者和具体实施者,对公共汽电车服务质量考核的目标、内容、要求与制度内其他文件的联动等方面具有清晰的理解,并在研究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和丰富的研究成果,可以将其更好的服务于本项目的工作之中,与其他研究机构相比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故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略)进行。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略)
4.2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17-1号华信商务楼三层309室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略)(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略),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 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略)
地址:(略)
E-mail:(略)
财政编码:(略)
电话:(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
8.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29号10号楼1单元1303户
E-mail:(略)
邮政编码:(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联系人:(略)
8.3财政部门:(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