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村民议事中心工程,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约 448 万元人民币,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略))。
2.3 工程建设地点:(略)
2.4 计划工期: (略)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潜在投标(略),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略),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略)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 2017年 4月、2(略))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名称)须一致】
3.7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任本项目的(略)(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4.4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5按本公告第3.7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4.6由社保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三个月及以上((略)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4.7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从报名开始时间之后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5、资格审查方法:(略)
6、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 12:00 时,下午 14:00 时— 17:30 时(**时间)。 7、报名地点:(略)(管委会大楼西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略))本项目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0、备案单位:(略)
招标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
办公地址: (略) | 办公地址:(略) | ||
联 系 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 系 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