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骏大道(略)(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骏大道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资发改审批【201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3876㎡,其中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448㎡,附属设施(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26㎡。**垃圾中转站一座及辅助配套设施(包括项目区内道路、环境绿化、给排水、消防、通讯、供电系统等)。 2.3工期: (略)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监理招标(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省外入川企业,需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略)文件取得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担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4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个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略),请于2017 年 8 月 3 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至2017 年 8 月 7日23 时59分,在《*****》通过《**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略)(**市财政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和《*****》上发布。 7.(略)招标人:(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 20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