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谢通门县国土局申报的谢通门县塔定乡卡嘎热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已由谢发改字【(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谢通门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谢通门(略)
(二)工程规模:修建停淤场、排洪渠、防洪堤、谷坊坝、涵洞等;
(三)标段划分:(略)
(四)招标范围:(略)
(五)资金来源及其落实情况:(略)
(六)建设地点:(略)
(七)计划工期:(略)
(八)工程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须在西藏自治(略),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并有相应的有效证明(略),技术(略)良好,具有为(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略)每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每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850 元/份,售后不退;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二)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三)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有效资质证书;
(四)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国土(略)
(五)具备有效的安全(略)
(六)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七)近三年承建的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9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略)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略)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日喀则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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