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略)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受(略)(采购人)的委托,对(略)新建电气工程实验室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2招标概况
1.2.1项目名称:(略)新建电气工程实验室建设
1.2.2项目编号:(略)
1.2.3采购预算:(略).000元(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柒佰元整)。
1.2.4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继电保护实训装置 | 一.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教学试验系统 | 5 | 套 | (略)洋浦校区 |
二.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教学监控实验台 | 1 | 台 |
三.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综合试验系统 | 5 | 套 |
四.微机型(略) | 5 | 台 |
2 | 继电器 | 继电器组 | 10 | 套 |
3 | 铁制工具柜 | 优质冷轧板,板材厚度:(略) | 3 | 个 |
4 | 计算机 | 商用机,立式(略) | 5 | 台 |
5 | 插线板 | 三芯 多座 功率大于(略) | 10 | 个 |
6 | 钢制学生方凳 | 钢制尺寸: 320mm*230mm*450mm 框架钢制,凳面复合材料 | 60 | 个 |
注:1)本项(略),投标人需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略)。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1.2.5交货期:(略)
1.2.6交货方式:(略)
1.2.7交货地点:(略) 洋浦校区。
1.2.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1.3.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1.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3.2投标人须在昆明市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驻地证明材料扫描件;
1.3.3投标人须提供继电保护实训装置通讯规约检验证书、微机保护测控装置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
1.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截图;
1.3.5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全新的,且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技术要求内容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资格及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3.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