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 资质, 近5年已竣工的幕墙施工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幕墙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略)(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略),明确联合体(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3A研发楼等8项(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西区E5研发中心三期项目)幕墙工程 中的 / 个标段(略),但最(略)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