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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关于(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文)和崇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对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略)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 2.3.1关于崇(略) 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试点区域范围为工业园东区内人民电器旁的X915大郭段路以东开始至天台区域,南起抚吉高速,北至S215省道,西起X(略),东至梅湖村。具体范围为抚吉高速崇仁收费站至S215省道的连接线东西各1.5公里,区域面积约20平方千米。 2.3.2关于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建设内容及“十三五”建设时序 2.3.2.1建设内容 结合工业园区近、远期负荷发展进度,综合考虑崇仁工业园及周边已建电网及已列入五年电网滚动规划的电网项目情况,配电网建设内容如下: “根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略),“十三五”期间,新建110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增2台5万千伏安主变)及两条110千伏线路,满足增量区域内企业用电需求,投产进度、10千伏侧建设标准需与其用电要求相适应。由110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建7回10千伏主干线路,及配套环网柜等设施,满足区域10千伏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区域内配电网所需的一、二次运行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2.3.2.2建设时序 根据以上建设内容,安排“十三五”期间的配电网项目建设时序如下: 2017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2018年: 1、配合试点区域负荷发展,投产110千伏六家源变及配套110千伏线路。 2、配合配电区域内公用负荷的发展,建设两回10(略),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2019年: 配合试点区域(略),建设两回(略),配套建设相(略),形成单环网。 2020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一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2030)》。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根据建设规模,估算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至2020年投资约0.44(略)。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将根据该区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2.3.3项目运营内容 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区域内配电网运行和维护,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略),包括为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略)。 2.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略),(略)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根据园区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在电力交易(略)。 2.5建设工期 依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略),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略)。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略):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证或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少提供3人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e.投标申请人或(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3.2投标人(略),其中2016年底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发电、供电(略)(承修、承试)、电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能源投资建设等业务之一。(提供营业执(略))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略):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中各成(略).1、条款”的要求,联合体(略).1、3.2、3.3条款”的要求。 3.4.2联合体各(略),明确联合体中牵头人及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及其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或者与第三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略)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交送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10: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防办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履约保函的提交: 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与(略)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前向招标人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总期限15年。招标人在收到项目公司的履约保函后方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gov.cn/jxzbw/)及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略)com)。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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