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以投标总价(投标总价=A包报价+B包报价)为计算依据进行价格分计算。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 价格权重 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1-A │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 100 Z 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 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