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略) (略)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询价文件编号:(略) 2、询价采购项目名称:(略)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略)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略) 5、采购需求概况:(略) (1)设备名称:(略) (2)采购预算:51万元整。(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略)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范围:(略) (5)交货地点:(略) (6)交货日期:(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略),法人委(略)(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防(略)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报名时间:(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拟参加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9、投标保证金:(略)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投标书一律采用胶装,投标商须严格制作标书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并胶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应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8月25日之前打电话确认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是否参加投标都请打电话告知)。。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略),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在同(略),优先采购新疆(略)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相关部门《名优产品目录》的产品。 12、开标时间:201(略):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略) 14、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15、联 系 人:张国栋 电 话、传 真: (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