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2.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略),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略)
2.2纳税人资质:必须为增值税(略),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2.1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证照未加盖相关戳印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略)
2.2.2为本项目(略)。
2.3资格要求:
2.3.1资质要求:具有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类)专业承包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持有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3.2项目经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略)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有,3项 ,“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具备(略)本项目公告之日止3个类似加固工程项目案例且单项合同金额均应在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2.4企业经营状态:企业经营状况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略))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企业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5不接受供应商应答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略)。
注1:以上若未要求提供原件,则提供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2:各应答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略)保留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申请人涉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该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