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长宁公安分局看守所监区手持移动加密通信终端租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基础电信运营商或是具有区县级以上基础电信运营商出具销售授权书的代理商、经销商;(2)投标人具有良(略)(3)本项目不(略)(4)本项目为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宁公安分局看守所监区手持移动加密通信终端租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略)-28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CZB(略))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宁公安分局拟对看守所监区手持移动加密通信终端租赁进行租赁。详细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略).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略)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略)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略):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正本(略)(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6:00:00至(略)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扫描件。(*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逾期报名概不受理)。网上报名后请现场购买标书:(1)时间: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21楼财务结算室);(3)本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注:(略)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9-14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略) 1、投标地点: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本公司17楼走廊大屏幕) 2、开标地点:江苏路500(略)(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本公司17楼走廊大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CA证书、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六、(略):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答疑与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略)午11点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有限公司拟定在(略)午17点统一回复各投标单位。2、投标供应商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携带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须签字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在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前往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登记并支付电子招标文件费用。未按前述规定进行现场登记并支付电子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将被拒绝。3、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统一官方咨询电话(略)*(略)照电子采购平台((略)cn)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区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 地址:江苏路500号 | | 邮编:(略) | 邮编:(略) | | 联系人:傅亨 | 联系人:宗祯妮 |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传真:(略) | 传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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