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 加入日期(略) | 招标公司(略) |
2017年09月01日 |
(略) 受 广东省明康监狱的委托,对 (略)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略)-(略)-0050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略),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人均以无效投标处理。
4.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略)其规定。
5.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招标网((略)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6.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14日 至 2017年08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略)(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杨小姐 | 联系电话:(略)-20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略) |
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 联系电话:(略)-202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人:广东省明康监狱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