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B综合楼供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B综合楼供电施工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综合****年8月21日补充公告说明和本次补充公告说明,现投标人资格要求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电子澄清文件,仔细阅读并了解澄清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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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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