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扶贫综合商业服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部分)已由**县发展改革委以昂发改基建【2017】1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县;
(二)建设规模:**商业服务用房A栋4115.66平方米、B栋5508.7平方米,院内硬化路面3609.5平方米、路缘石624米,室外消防水池1座,太阳能路灯11套,给排水工程一项,强弱电工程一项等附属工程,设备购置一项;
(三)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四)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时间,下同),在**自治区电子招标投标网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在**自治区电子招标投标网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电子招标投标网》、《**网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其他:
(一)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二)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应证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三)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四)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县**路2号
联系人:旺加
联系电话:182****12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后藏庄园A区5栋一单元
联 系 人:康涛
联系电话:138****2472
****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