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要求:
2.2.1应答(略),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如注册资金(略),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略));
2.2.2 应答人须为(略)
2.2.3业绩要求:应答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框架合同需提供结算单扫描件,所提供合同均需附纸质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甲方联系人等;
2.2.4 本项目不接受(略)
2.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附件。
2.3***上报名应提交下述材料,以下材料需是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要求的所有资料,且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
2.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需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盖章页;若没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需提供由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站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2.3.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2.3.4应答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经办,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提供居民(略)。
应答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本项目不接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