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团场建设项目 | ||
(略)**团场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师市发改(其他)备【2017】00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项目招标编号 (略),现对该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略) 招标范围:监控等配套设备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建设内容:新装监控摄像机330套,LCD大屏15块、视频综合管理平台1套、数据库服务器1套、云储存服务器2套、4TB硬盘72块、汇聚交换机1台及光纤链路传输29千米等相关配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不接受线下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略),注册成功后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时间以公(略))。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6. 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等级报告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证照。 7. 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及*****发布。 8. 评标办法:(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幸福南路118号水利水电工程处3楼 项目负责人:(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