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坂新城四区地下室降噪工程(招标编号:FJTC-1711090)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略)㎡,总户数818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后坂新城四区地下室降噪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地下室设备用房噪声治理综合工程开工后20(略)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略)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环境污染防治等相关专业验收, 并负责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保专项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省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噪音治理工程专项设备安装资质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3.2. 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专业资(略)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略)。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 各投标人均(略)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9.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略)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到(略)(**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含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招标与采购网((略)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层,邮编:(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邮编:(略) 电子邮件: (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开户银行: (略) 帐户名称: (略) 帐 号: (略)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FJTC-(略)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略)监察室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