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大户**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一期高层住宅、商业及配套工程已由 粤****管理委员会以 粤桂审[2016]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粤桂**特别试验区大户片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安置小区一期高层住宅、商业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58126.11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4栋,建筑面积约为37555.33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建筑面积约为7804.98平方米,一期地下室面积约为12765.8平方米(包含出地面楼梯间),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单体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为准)。
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50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7月至 2018年11 月。(本项目分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市**区大户**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一期高层住宅、商业及配套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批复,初设批复,根据建设进度,本次“EPC”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的勘察(详勘)、设计(在原初步设计基础上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然后再开展施工图设计)、建设所需的材料采购、建设及安装全过程的所有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均须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
1) 工程勘察(详勘)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市**区大户**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一期高层住宅、商业及配套的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竖向、综合管线规划等)、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装饰、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管线工程、空调通风、安防监控系统、室外工程设计(绿化、道路、室外管线等)、标识系统、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3)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管线工程、安防监控、空调通风、标识系统、室外工程。最终施工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和经财政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采购内容为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
5) 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要求:本项目施工要求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6)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7)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基建档案验收。
8)质保期工作:按国家、自治区、**市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建筑安装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建筑工程类包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地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结构分析、安全工程、工业工程等。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总面积在5万平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施工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6****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壮****交易中心(****市**区怡宾路6****中心4****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建筑市场诚信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仅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71-****542(建设工程类)。财务科:0771-****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营业部
开户名称:**壮****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壮****交易中心(****市**区怡宾路6****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R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支付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中心网站、**招标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壮****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542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粤桂**特****中心 联系电话:0774-****98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17年 5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