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樟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樟树市垃(略)圾填埋场的东南侧,本工程采用垃圾焚烧工艺处理生活垃圾,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服务范围为樟树市市区及行政区划范围内各乡镇。
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年处理垃圾36.5万吨,设2×5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配置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备用),设计年发电量1.577×108kW·h,年上网电量1.(略)kW·h,工程估算投资约4.2亿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工
联系电话:(略) E-mail:luozcgoldenunionholding.com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略),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略),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略),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略)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略),以及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略)。
特此公告。
(略)
****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