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25日 08:2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13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09月21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无 | ||
总成交金额 | ¥14.3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2991 |
****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9月2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商业街天峰D楼11号门面房1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肆佰捌拾元整(¥14348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代训兵、黄乔、宋以文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路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180****299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正****公司
地址:**市半汤路51#
项目负责人:李平峰 联系电话:136****393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华正****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半汤路51#,联系电话:136****3939。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华正****公司
2017年9月23日
附件:招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