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特许经营项目二水厂景观及设备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察布市**区城市供水(BOT)特许经营项目二水厂景观及设备节能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察布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审字(****)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项目名称:**察布市**区城市供水(BOT)特许经营项目二水厂景观及设备节能改造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建设地点:**察布市**区; 2.7总投资金额:约3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4 近3年内(****至现在)至少成功地完成1个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5具有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投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年9月30日~****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察布市公共**交易中心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齐全且有效后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自治区**察布市**新区**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一楼127室)。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年连续7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F、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G、独立完成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H、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 11月 10 日下午15点整 ;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察布市公共**交易中心(地址:**自治区**察布市**新区**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日期: ****年 11 月10 日下午15点整(地址:**自治区**察布市**新区**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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